鸿铭智能关联方助推业绩增长涉虚增营收 千万采购存疑售价下滑毛利率持续走低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商,主要产品为智能包装设备、智能包装配套设备。鸿铭智能为典型的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金健、蔡铁辉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89.50%的股权。存在大量任人唯亲情况,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 12 位亲属在发行人处任职或曾经任职,其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有 2 名,其他 10 位亲属分别在技术研发中心、行政部、财务部、证券部等部门任职。
1月21日,该公司将闯关科创板。此次计划发行1250万股,募集资金30152.56万元分别投入总部生产中心项目、营销中心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没曾想到的是,在上会前夕鸿铭智能突然遭终止,或存在较大硬伤。
仔细研读鸿铭智能招股书发现,在关联方裕同科技入股之后,对其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并且毛利率高于非关联方,令人质疑或存在利益输送。其次,公司还存在产品售价一路下滑,毛利率持续下滑,以及巨额采购金额去向不明和涉嫌虚增营收等问题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关联交易助推业绩增长或涉嫌利益输送
2016年12月16日, 鸿铭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代飞翔将其持有的公司 4.5%的股权以 18,899,972.70 元的价格转让给裕同科技,至此客户裕同科技便与涵和祺颂、灏德祺颂持有相同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裕同科技不仅为公司主要股东,而且还是公司第一大客户。
报告期内,上会稿披露公司向裕同科技及其关联方销售收入分别为 2817.24 万元、2540.78 万元、2075.54万元和1078.55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营业收入的 15.99%、11.80%、7.85%和9.39%,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其中,申报稿披露2019年公司对关联方裕同科技及其关联方销售收入为2305.63万元,而在上会稿中披露对其销售金额为2075.54万元,两份材料披露销售金额相差230.09万元。
除销售金额存在差异之外,公司对关联方裕同科技销售单价也大幅高于非关联方。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对关联方裕同科技交易毛利率与其他客户相差加大。在智能包装设备上与非关联方面毛利率差异分别为1.72%、4.68%、4.41%和7.39%,在智能包装配套设备上与非关联方毛利率差异分别为诶11.05%、7.07%、-2.41%和3.15%。
在销售价格上,2019公司对关联方裕同科技销售智能包装设备平均单价分别为100.29万元,而对非关联方销售价格仅为91.17万元,而平均成本均为44.22万元。2017年公司对关联方裕同科技销售智能包装设备平均价格为88.08万元,而对非关联方销售价格为82.45万元,但是对裕同科技销售平均成本为35.25万元,而对非关联方销售成本为36.42万元,存在明显的价格差异。
另外,在关联方裕同科技入股公司之后,公司对其销售金额也出现大幅增长。2017年至2020年1-6月分别为2817.24 万元、2540.78 万元、2075.54万元和1078.55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营业收入的 15.99%、11.80%、7.85%和9.39%,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而在裕同科技入股之前,2011年至2016年公司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272.28万元、924.76万元、1384.14万元、344.10万元、23.66万元和253.34万元。
产品售价持续下滑,盈利能力依然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
据鸿铭智能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包装设备的销售均价分别为 83.37 万元/套、83.03 万元/套、 91.17 万元/套和 85.07 万元/套,其中主要机型 HM-ZD350 系列的销售均价为109.14 万元/套、103.16 万元/套、97.96 万元/套和 103.69 万元/套,机型HM-ZD2418 系列的销售均价为 79.63 万元/套、70.54 万元/套、70.43 万元/套和 71.30 万元/套,整体呈下滑趋势。
价格持续下滑,也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51.43%、49.34%、44.64%和 43.26%。毛利率持续下滑说明公司盈利能力逐渐变弱。
另外,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金额占比也存在居高不下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依赖性。
2017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639.11万元、21557.15万元、26501.88万元、11489.78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2.57%,仅高于《上会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20%”标准,低于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3亿元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产品的销售收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报告期内,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收益分别为 519.70 万元、913.29 万元、947.48 万元和 0 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532.07万元、644.48万元、666.63万元、302.37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99.46万元、190.73万元、126.32万元和633.05万元。
上述合计软件退税、享受企业所得税和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251.23万元、1748.50万元、1740.43万元、935.42万元,而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510.23万元、5848.81万元、6078.06万元和2309.58万元,分别同期净利润比为27.74%、29.89%、28.63%和40.50%。
采购数据异常涉千万采购不知去向
2018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3960.36万元、4277.37万元、2520.31万元,分别占采购总额比为29.80%、31.59%、34.13%,由此可以合理推测出采购总额分别为13289.80万元、13540.27万元、7384.44万元。根据13%进项税计算,则含税采购总额分别为15017.47万元、15300.51万元、8344.42万元。
而公司在现金流量表中披露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778.20万元、12575.01万元、6806.41万元。预付款金额分别为51.79万元、80.86万元、146.23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69.73万元、29.07万元、65.37万元,则同期采购流出的现金分别为11847.93万元、12454.94万元和6741.04万元。综上所述,公司含税采购总额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之差分别为3169.54万元、2845.57万元、1603.38万元。
根据财务勾稽关系,上述含税采购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之差应在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中有相应的增减,形成相应的债务。
2018年至2020年1-6月,公司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金额分别为5562.26万元、4443.91万元、5984.00万元,分别较上期增加2572.86万元、-1118.35万元、1540.09万元。与含税采购总额与和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间金额之差为596.68万元、3963.92万元、63.29万元。
因此,公司采购金额与理论还分别存在596.68万元、3963.92万元、63.29万元之差,特别是2019年出现巨额采购之差,说明2019年采购真实性存疑。
缺乏财务数据支撑涉嫌虚增营收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6761.11万元,其中境外收入为5147.86万元,根据国家规定16%销项增值税计算,则当期含税收入应为30219.23万元。上述含税营业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将体现为同等规模的间接流量流入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债权的增减。
2019年,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披露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269.49万元,当期末预收款项为1292.88万元,较2018年底增加550.30万元。因此,需要考虑公司在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综合预收的影响,流入与营收相关的现金应为23719.19万元。上述现金流量与含税营业收入勾稽,含税收入相比流入的现金高出6500.04万元,这一金额应该体现在该年度较上年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的规模。
而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合计为10701.33万元,而2018年末仅为9719.94万元,2019年末较2018年末仅仅新增981.39万元。与上述含税收入与现金流勾稽出的数据偏差5518.65万元,即公司2019年存在5518.65万元的含税收入既未收到现金,又未体现在应收的债权上,涉嫌虚增营收。